王十月:找到那件最合適的衣服
這是小說嗎?
讀者也許會這樣問。
它沒有正經小說的樣子,沒有完整的故事,純粹是篇采訪記錄。
那么,正經的小說該是怎樣的?
我從來不太在意所寫下的是小說,還是什么別的玩意,我把它們統稱為文章。
寫文章,當然是出于表達的需要。為想表達的內容找到合適的形式,再用舒服的語言表達出來,就是文學。
詩,小說,散文,文學評論,莫不如是。
常聽人談文學,云山霧罩,看上去特高深。
我看了聽了頭就大。
把簡單的問題復雜化,是一種能力。把復雜的問題簡單化,也是一種能力。
談理論時,我喜歡把問題簡單化。創作時,我喜歡把問題復雜化。
就好比一個人,參加不同的活動,要穿不同的衣服。穿燕尾服和三五老友在大排檔喝二兩,穿短褲趿拖鞋參加諾貝爾文學獎頒獎式,顯然都不妥當。
所以莫言參加諾獎頒獎要穿燕尾服。當然,也引起了國人的議論,認為該穿唐裝。
我認為,還是燕尾服更合適。
人還是那個人,衣服還是那幾件衣服,內容沒有搭上合適的形式,就會出問題。
其實,我要說的是風格。
我們常聽到一些人說,好的小說家,要有自己獨到的風格。
對于許多作家來說,追求形成獨屬自己的風格,在一個領域深耕細作,是行之有效的。這類作家的作品,讀者不看作者名,只讀二三百字,就能分辨出來作者是誰。比如汪曾祺先生,比如張愛玲女士。
這固然是好的。
但將此作為衡量一個作家是否成熟的標志,則不妥當了。
我不追求形成固定的風格,也不追求刻意不停變換寫作風格。我只是想為每次所表達的內容找到最合適它的衣服。天熱穿少點,天冷穿多點,在家怎么舒適怎么穿,不至于穿了西裝去跑步,穿了短褲去上班。
如果你表達的內容相對統一,你的風格就會相對統一 ;如果你表達的內容相對蕪雜,那你的風格就會相對多樣。
再打個比方,將寫作比作挖井,有人崇尚盯著一個地方往深里挖,我卻喜歡在大地上打滿無數的井眼,也許有的井打出了水,有的沒有打出水。你可以批評這種人沒有恒心,而我卻認為是勇氣。
我們贊賞盯著一眼井深挖者的勇氣,也得允許東挖挖西刨刨的異類存在。
對我來說,一種風格,一旦寫順手,就會警惕,不想再寫。
我是個反風格化的寫作者。可能讀者和一些評論者的印象,我就是寫打工題材的。
事實上,打工題材只是其中的一眼打得相對較深的井。前不久編了個集子,將我不同風格的小說各選兩三篇,居然有十來種面孔,這還只是中短篇小說。
其實,許多我們熟悉的作家,都是反風格化的。
比如,說到余華,大多數人認為余華是個風格鮮明的作家,我們可能忽略了,《鮮血梅花》《現實一種》《細雨與呼喊》《活著》《兄弟》,敘事策略,語言特質,是完全不同的面目。讀者接受了《活著》式的極簡,于是無法接受《兄弟》式的澎湃。馬爾克斯在寫出《百年孤獨》后,又寫下了反自己風格的《霍亂時期的愛情》,帕慕克的小說《我的名字叫紅》《純真博物館》《我腦袋里的怪東西》,除了故事背景都放在伊斯坦布爾外,像三個作家的作品。他們無非是在為要表達的內容找到那件最合適的衣服。
現在讀者看到的這篇《在春熙路和斜杠青年李壞閑聊》,也不是說想標新立異,我沒這么多想法。只是想寫這樣一篇文章,想表達的內容很雜,又想在有限的篇幅里說很多的事,于是,找到了這樣的形式。大約《青年作家》的編輯也覺得這內容和形式是搭的,于是提供了走秀的機會。
來源:青年作家雜志社
作者:王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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