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狼的聯想
——讀《懷念狼》
作者:安玉琦
(一)
在我的記憶中,狼與狗并無多大區別,只不過狼的尾巴耷拉著的時候多,狗的尾巴撅翹著的時候多;狼叫起來“嗚嗚”的聲音,狗叫起來“汪汪”的聲音。至于其他,如長相、皮毛、嘴臉什么的就很難辨認了。狗可以馴化成“忠實走卒”,狼也可以馴化城“馬戲高手”。但賈平凹先生寫的15只狼,卻非同一般。由這15只狼幻化出許多美麗的神話,引申出許多的民間傳說,還有很多狼變人、人變狼等等人獸輪回的故事,讓人讀來撲朔迷離,神神忽忽的。這是一本什么樣的書呢?我真的沒有讀懂讀透,但引發我許多關于狼的聯想……
“西北部的人就被稱為西北驢,南部的人就叫南山狼了。”(p3)在那時的商州,南山狼被人格化了。
在我們這里,對于狼卻是恨之入骨的。尤其對那些昧著良心作壞事,或者忘恩負義、恩將仇報,或者當面說好話、背后下毒手的——人物,稱之為狼,或者是狼心狗肺的東西。
(二)
“捕狼隊最多是上百人,……地方政府從未投資給過捕狼隊,捕狼隊卻有吃有喝,各個富有,且應運出現了許多皮貨店,養活了眾多的人,甚至于商州城里還開辦了一家狼毫筆廠。”(p3)
我們這個地方,說有狼但很少見到。然而,黃鼠狼卻多得很,有時一群一群的,就像過境的隊伍,很從容,很威武。記得有天傍晚,有支隊伍來到我家,把我家的一窩20多只雞鴨鵝,統統掠走了。我們一家人卻不敢吭一聲,眼睜睜地看著它們越墻而去。據老人說,這些“黃大仙”惹不得。如果冒犯它們,它們就施展妖法,會把你弄得神經錯亂,整天說胡話。
但后來,鎮上有了收購皮貨站,黃鼠狼皮價格特高。于是,饞壞了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光棍漢,他們尋著黃鼠狼的洞穴下鐵夾子,一冬下來,能捉個十只八只的,賺來不少可觀的錢,晚上便到白寡婦家里獻殷勤。這樣一來二去,光棍漢也沒叫黃鼠狼纏著。于是,會下鐵夾子的人都行動起來了,沒幾年功夫,據說只剩下一只白了毛的“黃大仙”。類似書中編號的那“第十五只狼”。
再后來,據說這只“黃大仙”成精了。鄰村有個號稱“鐵夾子”的人物,最后還是敗在了“黃大仙”口下。那年冬天,“鐵夾子”瞅準了“黃大仙”的活動路線,在西河崖布下10只鐵夾子,不知“黃大仙”麻痹大意呢,還是行使“苦肉計”,反正它被夾住了,而且躺在那里一動不動,真像死了一模一樣。“鐵夾子”貓在荊棘棵里,老遠望見捉住了“黃大仙”,便狂喜不已、頂著風飛快跑過去,但快到“黃大仙”跟前時,“黃大仙”一個鷂子翻身,站立起來,翹起屁股,朝著“鐵夾子”放出一陣臭屁,“鐵夾子”立馬暈倒在地,“黃大仙”乘機過去,一口咬斷了“鐵夾子”的喉管,便一命嗚呼了。“黃大仙”又狠狠心,一口咬斷被鐵夾子夾住的腿,舔舔傷口,很快就痊愈了。據目擊者說,“黃大仙”化作一條金線飛上了藍天……
(三)
“據報載,在這個地球上,每年有數百個的生物品種在滅絕著,若以此速度下去,人類將面臨的是多么可怕的境地。”(p23)
在我的家鄉,看到最多的是麻雀、野兔,再就是大雁。但大雁,那是年少時的記憶,現在卻很難見到它們那紳士般的身影了。曾記得,在小學課本上有篇贊美大雁的課文:一群大雁往南飛,一會兒排成個“一”字,一會兒排成個“人”字。上完課,我們跑到田野里看雁群,真像課文上說的那樣,于是我們對大雁更加熱愛了。冬天,我們常到麥田里拾雁屎喂豬。因讀了課文之后,再撿拾雁屎就如同撿拾油炸果子一樣快樂無比。當看到獵人要偷殺它們時,我們就一齊跑向雁群,嗷嗷嚷叫著讓它們快快起飛。大雁很通人性,仿佛與我們結成了朋友。我們撿拾雁屎,近在咫尺,但它們一點也不害怕,仍然悠然自得地吃著麥苗。大雁也很聰明。當它們占領一片麥田后,便派出站崗放哨的“士兵”,警惕地守衛著“邊疆”。盡管獵人們偽裝得天衣無縫,但恪守職責的“士兵”照樣能識破他們的伎倆。我們哪兒的獵人,一般打扮成推車的樣子。車用席子、茅草之類的東西遮掩起來,獵人藏在車里面,推著棚子車慢慢朝著雁群移動,到了殺傷范圍內,便停下車,將黑洞洞的槍口伸出棚外,然后狼嚎般地吆喝幾聲,放松警惕的雁群被驚嚇,于是慌忙起飛,正好中了獵人的詭計,沙子槍一響,如天女散花一般在雁群里炸開,總有幾只隕落大地的悲雁。然而,明槍明彈并未嚇跑它們,而那些軟刀子——種種藥物卻使雁們逃之夭夭。可惜啊,如今再也看不到那雄壯的雁陣和華麗的飛翔了。
真的,我懷念大雁。
(四)
“獵人們普遍患了軟腳病,他們認作是沒有了狼之后的災難的降臨,狼和他們是對應的,有了狼就有了他們,有了他們必是要有著狼的,狼作為人類的恐懼象征,人卻在世世代代的恐怕中生存繁衍下來,如今與人相斗相爭了幾千年的狼突然要滅絕,天上的星星也在這時候雨一樣落下,預示著一種什么災難呢?”(p52)
類似“沒有了狼之后的災難”的體驗,在我們這個現代化的時代是越來越多了。曾記得在中央電視臺《正大綜藝》里看到兩個人物:
某國有個蜜蜂人——渾身上下沾滿了蜜蜂,或者說是蜜蜂聚集的人形體。據說此人只穿短褲,其他方面都赤裸裸的,而且這些蜜蜂之中還有很多毒蜂,但于他平安無事。
某國有個企鵝人——已經60多歲了,一輩子學著企鵝的樣子走路,在大街上擺來擺去,很滑稽,很逗人。特別是他的穿著,與企鵝的形象惟妙惟肖,而且60年一以貫之。
在我國,也有人創造過“沒有了狼之后的災難”的吉尼斯紀錄:有兩個叫大燕和小龍的人與188條蛇同居一室吃喝玩樂睡,打破了王愛文先生與88條蛇同居一室的世界紀錄。更有甚者,四川有個少婦叫汪水蓮的,她與200條蛇同居了一年。
看來,熱愛動物就是熱愛我們人類自己。
(五)
“狼是把嬰兒和他的母親一塊叼進窟去的嗎?它們怎么沒吃嬰兒?”(p77)
我們鄰村有個叫狗剩的,也曾被狼叼過。那為什么叫狗剩,而不叫狼剩呢?因為我們哪兒談狼色變,所以管狼也叫狗。大概是自我安慰吧,這樣或許對狼可以減少一些恐懼感。那年夏天,升子5歲,跟娘在大門口蓑衣上乘涼,娘講故事,升子聽著。講著,聽著,不知不覺娘倆兒甜蜜地睡著了。這時,一只大灰狼從村東頭的高粱地里悄悄爬出來,伺機偷食獵物。這是一只十分狡猾的狼。它發現獵物后,不是直立行走,而是身子緊貼地面,往前趨爬著,而趨爬一下就有好幾米,速度之快叫人防備不及。升子就是這樣被大灰狼叼走了。全村的民兵與大灰狼較量了半宿,好不容易救下了升子。這,是大灰狼通人性呢,還是升子命大?升子在大灰狼嘴里好幾個小時,但皮毛一點也沒傷著。過后,白胡子老爺爺神秘地說,升子與“神狗”(即神狼)有緣啊,恐怕不是凡人哪!于是,升子改名為狗剩。
(六)
“他王生是豬變的,哪有一個男人長得白白胖胖——他原來就是狼的一道菜嘛!”(p83)
沒讀《懷念狼》之前,我曾讓央視《佳藝新視點》一則報道感動過:外國有個潛水員被白鯊咬掉一條腿,他不僅不仇視它,而且還大聲疾呼不要傷害它。
而我們的王生,“狼是先咬斷了他的喉嚨,就挖著吃他的肚子,大腸小腸流了一地……”
“狼把新郎吃了?!”
“可不就吃了。”
聽聽,說的多么輕松,又是多么地坦然啊!“可不就吃了”,有什么大驚小怪的。
由此可見,那個外國人被白鯊咬掉一條腿,比之王生被狼吃了,那才是小巫見大巫呢?!
哦!讀完《懷念狼》,掩卷沉思,確實有種“與舅舅神話般的相遇又要神話般的離開了”(p259)的感受。
2001.09.07讀記
2023.09.15整理
注:本文已獲作者授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