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獎宗旨
徐志摩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著名的詩人,他的優美作品和人格魅力,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青年詩人。由中國詩歌學會、浙江省作家協會、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政府主辦的第四屆“中國(海寧)•徐志摩詩歌獎”旨在繼續鼓勵創新,推出新人,以豐富當代詩歌美學,促進社會主義詩歌的繁榮和發展。同時,展示徐志摩故里海寧深厚的文化底蘊,為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應有的貢獻。
為鼓勵大學生詩歌創作,自本屆起,特增設大學生詩歌獎一名。
二、評選范圍
以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間,在國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個人詩集。獲獎者側重于45周歲以下用漢語寫作的海內外中青年詩人。凡符合以上條件者,可由出版社、地方文學組織推薦或詩人自薦。
三、參選作品截止時間
自即日起至2015年7月底為參選作品征集時間,由中國詩歌學會組成評委會進行評選,8月底前評選揭曉,10月中下旬將在浙江省海寧市舉行第四屆中國(海寧)•徐志摩詩歌節暨頒獎典禮。
凡推薦或自薦者,請將參評詩集6冊于2015年7月底前寄至:北京鼓樓西大街41號,中國詩歌學會“徐志摩詩歌獎”評委會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09。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考慮到大學生出詩集困難,凡有正式詩集者可直接參評,無詩集者可以組詩500行左右參賽(發表與否均可)。寄稿地址同上。信封請標明“大學生”字樣。
四、評獎名額及獎金
第四屆徐志摩詩歌獎將評出“5十1(大學生)”計6名獲獎詩人,均頒發榮譽證書、獎杯和獎金各1萬元(含稅),并將邀請出席第四屆中國(海寧)•徐志摩詩歌節。
中國詩歌學會
浙江省作家協會
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