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李白詩歌獎”征集啟事
2017-02-08 18:11:43
作者:作家網
第二屆“李白詩歌獎”征集啟事(首獎獎金50萬元)
一、征稿要求
(一)參評作品應堅持思想性、藝術性與時代性有機統一的原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
(二)參加“李白詩歌獎”評選的作品,應是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在中國大陸地區經國家批準的報紙、刊物、出版社發表或出版的詩歌作品(單首詩歌作品、組詩或個人詩集均可)。
(三)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以漢語譯本參評。
(四)參評作者須填寫第二屆“李白詩歌獎”申報表,參評作品每人不超過詩集1部,組詩(不超過10首)、單首詩不超過100行。風格不限,歡迎具有創造性、體現時代精神和家國情懷的精品力作參評。
(五)所有參評作品須郵寄原件,并注明作者真實姓名,詳細通信地址、郵箱,以及便于聯系的電話號碼等。
二、體裁要求
詩歌(包括散文詩、舊體詩)。
三、獎項設置
第二屆“李白詩歌獎”將聘請國內著名詩人、評論家、編輯家進行評審,評選出“李白詩歌獎”1名,獎金50萬元;提名獎5名,獎金各10萬元。并邀請獲得第二屆“李白詩歌獎”和提名獎的詩人參加頒獎活動。
四、截稿時間
2017年2月28日,以郵戳為準;請勿使用電子郵箱投稿。
五、投遞地址
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東津路33號綿陽市文聯“李白詩歌獎”組委會辦公室(郵編:621000),勿寄私人。
聯系人:雨田、何勇。咨詢電話:0816-2291085;13158877378;13458037381。電子郵箱:lbsgj@sina.com。
六、相關資料
《李白詩歌獎評獎辦法》及“李白詩歌獎申報表”請登錄綿陽市文聯網站http://wl.my.gov.cn/。
七、法律顧問
四川省子云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