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九月詩歌獎”征稿啟事
2017-03-07 06:58:00
作者:作家網
第二屆“九月詩歌獎”征稿啟事
一、活動宗旨
九月詩歌獎是由韓山師范學院詩歌創作研究中心、《九月詩刊》設立的一個以“推舉新世紀詩歌精品,發掘特具潛質的新銳詩人”為主旨的全國性(包括港澳臺)華文新詩獎。九月詩歌獎秉持“公開、公正、公平、獨立”的原則,堅持藝術質量和社會影響力并重,在華文詩歌范圍內,堅持評審的獨立透明,打造一個純正的文學獎品牌。
首屆“九月詩歌獎”于2013年頒給:主獎許敏(安徽)和評審獎晴朗李寒(河北)、宋雨(新疆)、王文海(山西)、張燦楓(山東)等,在詩歌界獲得廣泛的影響和眾多好評。第二屆“九月詩歌獎”,攜手廣東省潮州市作家協會,聯合主辦。
二、主辦單位
韓山師范學院詩歌創作研究中心
廣東省潮州市作家協會
《九月詩刊》專業詩刊
三、獎項設置和作品刊登
1.九月詩歌獎 ▪ 主獎
本獎項設置1名,獎勵二萬元。現金人民幣一萬元,頒發證書;組織部分評論家或專家對其作品作專題批評和推介,《九月詩刊》用一期的份量(造價一萬元)刊登其作品和評論文章。
2.九月詩歌獎 ▪ 評審獎
本獎項設置5名,每位獲獎者獲獎金人民幣二千元,頒發證書;組織部分評論家或專家對其作品作專題批評和推介,《九月詩刊》用一定的份量刊登其作品和評論文章。
3.優秀作品選登
參賽的其他優秀作品也將在《九月詩刊》上刊登。
四、參賽作品要求
1.第二屆“九月詩歌獎”面向全國征稿。征稿體裁為現代詩,題材、主題不限。
2.參賽作品可為短詩、組詩或長詩,總體篇幅800到1000行,附個人創作談或評論文章(1000字以上)一篇。
3.參賽作品必須是近兩年內創作的(如獲獎,做專輯需要更多作品,可延伸到以前),有在報刊、雜志上發表或出版過的請標明刊登或出版信息(包括刊物名稱、出版年份或刊登期數,提供出版或刊登的照片)。
4.歡迎批評家推薦詩人參賽。
5.征稿過程若發現作品抄襲、代筆或其他違規行為,將取消參賽資格,且文責自負;若已頒獎則追回獎金、證書和獎品。
6.接受網上投稿。參賽作品一律用word文檔(標題用小四號黑體,正文字體為五號宋體),連同《九月詩歌獎報名表》及個人近照一幀(像素300K以上,獲獎發表作品時可用)以附件形式發:jysg02@126.com參賽投稿專用郵箱。
7.請下載《九月詩歌獎報名表》(下載地址:http://pan.baidu.com/s/1o8jTZxK),詳盡填寫:真實姓名、筆名、出生年月、聯絡電話、地址、E-mail、主要創作經歷、出版著作等情況。
8.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所有提名作品,本刊有權在本網站發布以接受讀者評論或抄襲投訴。
五、活動流程
1.第二屆“九月詩歌獎”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為征稿期(時間四個月),公開向全國征集參賽稿件。
2.2017年7月1日至7月30日底為評獎期,評獎分為初審和復審兩個階段。評出6名入圍,從中評出1名主獎和5名評審獎;8月組織評論家和專家對入圍作品作專題評論。
3.2017年9月,在廣東韓山師范學院舉行頒獎活動,同時《九月詩刊》以兩期合刊隆重推出獲獎作品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