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之辨
——人類與人工智能視角下的創作本質
作者/池征遙
摘要:在文化創作領域,原創性始終是核心議題。本文深入探討人類與人工智能對原創性的不同認知,剖析原創作品的本質內涵,揭示其包含前人文創成果的屬性特點,以及認知的局限性、階段性、多重性。通過對相關理論和實踐的分析,為理解原創性提供更全面的視角,對促進文化創作的健康發展具有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關鍵詞:原創性;人類創作;人工智能創作;文創成果;認知屬性
一、引言
在當今文化創作蓬勃發展的時代,原創性備受關注。文學平臺對原創作品的首選,體現了原創在文化市場中的重要地位。然而,關于原創性的界定卻存在諸多爭議。有人堅信自己手寫作品皆為原創,而人工智能在創作中的參與,又引發了對原創性認知的新思考。同時,也有觀點認為不存在純個人的原創作品,所謂原創是對前人文化知識的繼續和創新,具有認知的局限性、階段性、多重性。深入探討這些問題,對于理解文化創作的本質和發展規律具有重要意義。
二、人類視角下的原創性認知
1. 原創性的傳統定義
從傳統角度來看,原創性通常指作者在創作過程中,通過獨立思考和個人經驗,創造出具有獨特性和新穎性的作品。這種原創性與創作者的情感、思想以及個人經歷密切相關。例如,李白在創作詩歌時,憑借自己的人生閱歷、情感體驗和獨特的藝術才華,創作出了許多流傳千古的佳作,這些作品體現了他的個人風格和原創精神。
2. 獨立完成與原創性的關系
有人認為只要是自己手寫的作品就是原創,但這種觀點并不完全準確。獨立完成的作品,不具備原創性表達,即沒有對思想或觀點進行獨創性的呈現,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例如,抄襲者對原作品進行簡單搬運、拼接、篡改的作品,雖然也是獨立完成的,但明顯不屬于原創作品。這表明原創性不僅要求作品的獨立性,更強調對思想或觀點的獨創性表達。
3. 原創性在法律層面的界定
根據《著作權法》,原創作品是指對某個思想或觀點的獨創性表達。在原創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二次創作(改編、翻譯或匯編等)并加入新的獨創性表達所形成的新作品,也具有著作權,但在發行(復制、傳播或商業表演等)時需要取得原作品作者的許可并支付報酬。這從法律層面明確了原創性的標準,即獨創性表達。
三、人工智能視角下的原創性認知
1. 人工智能創作的原理與特點
人工智能創作的核心是通過算法和大量的數據訓練,模擬人類的寫作方式。它可以從龐大的文本數據庫中學習語法、句法結構、寫作風格以及內容的邏輯關系,并通過這些知識生成符合要求的文本。在這個過程中,人工智能并沒有產生真正的“獨立思考”,而是依賴于已知的數據信息進行重組和模擬。例如,人工智能可以根據輸入的關鍵詞和要求,生成一篇新聞報道或文學作品,但這些內容往往是基于現有數據的“組合”。
2. 人工智能對原創性的理解
從人工智能的角度來看,它生成的內容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因為能夠生成與現有文本不同的內容,并以一種新的方式表達信息。然而,人工智能缺乏人類特有的創造力,其創作過程主要是對已有模式和情節的組合與模仿,難以體現作者的獨立創作。例如,人工智能生成的小說可能會缺乏獨特的創意和個性,出現與其他作品相似的情節、人物和語言風格。因此,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在法律層面上很難被視為傳統意義上的原創作品。
3. 人工智能創作與版權問題
由于人工智能并非“自然人”,其生成的作品無法像人類創作的作品那樣直接獲得版權保護。這使得人工智能創作的內容在版權歸屬和使用權上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例如,如果一篇由人工智能生成的文章被多次復制和使用,其原創性和版權歸屬問題將變得異常復雜。目前,關于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版權認定還存在一定的爭議和模糊性,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和標準。
四、原創作品包含前人文創成果的屬性分析
1. 文化傳承與創新的必然性
所謂原創并非是憑空產生的,而是后人對前人文化知識的繼續和創新。人類的文化創作是一個不斷積累和發展的過程,每一代創作者都在前人的基礎上進行創作。例如,現代文學創作中,許多作家會借鑒古代文學的題材、風格和表現手法,同時結合當代的社會現實和個人體驗,進行創新和發展。這種對前人文創成果的繼承和創新,是文化發展的必然規律。
2. 認知的局限性、階段性、多重性
原創具有認知的局限性、階段性、多重性的屬性特點。從認知的局限性來看,創作者受到自身知識、經驗和思維方式的限制,無法完全擺脫前人的影響。例如,一個作家在創作過程中,可能會受到自己所處時代的社會文化背景、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其作品不可避免地會帶有這些因素的痕跡。從認知的階段性來看,不同時期的創作者對原創性的理解和追求也會有所不同。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人們對文化創作的要求和標準也在不斷提高。從認知的多重性來看,原創作品的評價標準也是多元的,不同的人可能會從不同的角度對作品的原創性進行評價。
3. 案例分析:文學與藝術領域的原創實踐
在文學領域,許多經典作品都是在前人作品的基礎上進行創新和發展而來的。例如,曹雪芹的《紅樓夢》在繼承了中國古代小說傳統的基礎上,進行了大膽的創新,創造了獨特的人物形象和藝術風格,成為中國文學史上的經典之作。在藝術領域,畫家也會借鑒前人的繪畫技巧和表現手法,同時結合自己的創作理念和審美追求,進行藝術創作。例如,畢加索在創作過程中,吸收了立體主義、超現實主義等多種藝術流派的元素,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藝術風格。
五、結論與展望
1. 研究結論
通過對人類與人工智能視角下原創性認知的分析,以及對原創作品包含前人文創成果屬性的探討,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原創性不僅要求作品的獨立性和獨創性表達,還與創作者的情感、思想和個人經歷密切相關;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雖然具有一定的新穎性,但缺乏人類特有的創造力,在法律層面上很難被視為傳統意義上的原創作品;原創作品包含前人文創成果,具有認知的局限性、階段性、多重性的屬性特點。
2. 研究展望
未來,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不斷發展,其在文化創作領域的應用將越來越廣泛。如何更好地規范人工智能創作,保護創作者的權益,促進文化創作的健康發展,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同時,也應該加強對原創性的研究和宣傳,提高創作者和公眾對原創性的認識和理解,營造良好的文化創作氛圍。此外,還可以探索人類與人工智能在文化創作中的合作模式,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創造出更多優秀的文化作品。
本文參考作品資料:
1. AI寫的文章是原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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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原創是文化生命力延續的根本
4. 人工智能寫作的局限性與未來方向
5. AI智能生成文章是原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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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已獲作者授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