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回家鄉掃墓,在火車上細讀邵麗的中篇小說《第四十圈》,心情愈發沉重。上網查了一下有關此文的評論,好評如潮。是的,如果小說乏善足陳,全國這么多的大刊名刊也就不會競相轉載。
此小說以一個掛職副縣長的口吻來整合全文。由副縣長來連綴“齊光祿事件”便有了優勢,可以隨時轉換敘述角,時而讓其司機說,時而讓辦公室副主任講,時而讓秘書發言。這些人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對齊光祿事件的講述不免會帶上自己的主觀情感,自然就會有重合之處和矛盾的地方,真相永遠弄不明白,學者西月指出那是“真假難辨的羅生門”。上述觀點,我贊同。
“一千個讀者眼中就會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我認為《第四十圈》中齊光祿的悲劇是“共同犯罪”的結果。盡管齊光祿倔強,號稱“一根筋”,但是,他并不是惹事生非、好吃懶做之徒,還是想方設法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過上幸福的生活。但是,這種良好的愿望卻在殘酷的現實、牢固的社會結構面前被擊得粉碎。由他親手經營的臨時攤點到正規的鋪面是花了不少心血的。隨著情節推進,肉鋪生意有了起色,日子如芝麻開花節節高,可惜幸福的花兒沒開幾天,肉鋪門面就被派出所所長查衛東的小舅子張鶴天相中。張鶴天為了得到這個黃金店鋪,便背后使了手腳。具體是怎么暗箱操作的,作者邵麗沒有詳細交待(估計她自己也不清楚),參與肇事的干警事后都不承認,也沒有證人、證言及視聽資料等,也就是說證據不足,沒有形成證據鏈。單說派出所兩名干警以“莫須有”的罪名法辦了齊光祿和牛光榮。警察向齊光祿妻子牛光榮提出兩難選擇:要保自己,必須承認齊光祿強奸;要保齊光祿,就得承認自己賣淫。牛光榮為保護齊光祿和肚里的孩子便往自己頭上扣屎盆子——承認自己賣淫,牛光榮隨后被送進看守所勞教兩年,終因勞動強度過大而流產,不得不被提前釋放回家。齊光祿和岳父(牛光榮的父親)則抓住當地舉辦國際風箏節的機會,穿上“冤”服喊冤。“申冤”成功之后,以前參與偵辦此案的派出所所長查衛東及分管的公安局副局長等一一被撤職,齊光祿的肉鋪又回到自己手中。事情平息下來后,齊光祿接著干老本行,向著美好的生活目標進發。可是查衛東的同學、新上任的公安局局長堅持原則,要求復查齊光祿案件,齊光祿又被警察抓走,再次失去人身自由,牛光榮因此而“自掛東南枝”……
小說末尾是齊光祿手刃查衛東,口里還罵著“你他媽的日本鬼子!”本來是一場人民內部矛盾,卻被齊光祿升格為民族矛盾,為何,為何?為何查衛東解職歸田之后,齊光祿對他的仇恨還是如此之深,讀之心顫,的確發人深省。細究起來,此小說還是一篇介入現實、揭示問題的文本。
文學是在苦難中尋求希望、在困境中追求理想的高尚事業,天然地具有理想主義的色彩。作家的責任在于直面假惡丑,敢于對不公平、非正義、反人性等現象發言,勇于維護社會的良知,以理想主義的光輝燭照社會發展的方向。魯迅先生說:“文藝是國民精神所發的火光,同時也是引導國民精神前途的燈火”。我覺得《第四十圈》算不得“燈火”,因為全篇皆是對抗,而不是對話;處處是復仇,而不是和解,沒有溫暖的愛意、沒有光亮可言,沒有對美好人性、理想人格和理想生活的直接贊美或隱喻性的肯定,理所當然不能帶給讀者信心、力量和鼓舞。
此作最不成功的地方在于缺乏懺悔之意和悔罪之心。齊光祿殺了查衛東為何還不解恨?深層次的原因出自哪里?齊光祿的殘忍是與生俱來的么?顯然不是。是作者邵麗沒有駕馭好這個人物么?當然,不能怪作者。作者是跟著筆下人物走的,筆下的人物也有生命。齊光祿要去殺查衛東,作者攔不住。這是作者尊重筆下人物,服從筆下人物靈魂自主性的結果。王蒙曾說,他筆下的人物出現的情況,不僅出乎讀者的意料,也往往出乎自己的意料。可是,我認為如此書寫有悖敘事倫理,不利于世道人心的構建。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敘事倫理中,人物不管有著何等“高尚”的理由,殺人總是有罪的。他說:“我不能認為一個燒死異教徒的人是有道德的,因為我不承認您的觀點——與內心的信念相一致便是道德。這無非是誠實(俄語很豐富),而不是道德。道德的典范和理想在我這里只有一個——基督。我要問:他可能燒死異教徒嗎——不會。因此,燒死異教徒就是不道德的行為。”在這里,充分展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偉大的道德原則。
陀思妥耶夫斯基所堅守的敘事倫理在他的小說中也可找到佐證。如小說《罪與罰》中的大學生拉斯柯爾尼科夫在殺死放高利貸的老太婆后,就開始感冒——“打擺子”, 隨之內心恐懼不安。也就是說陀思妥耶夫斯基讓這個人物的生理和心理都得到了懲罰,并在其女朋友的勸說下向警方自首,悔罪意識溢于言表。拉斯柯爾尼科夫殺人之前理直氣壯,經過陀思妥耶夫斯基點染,這個人物終究還是醒悟了,這種寫作就能滋潤讀者心田,撫慰讀者麻木的神經。
可是,《第四十圈》中的齊光祿在殺人時有一種快感,“他快活得淚流滿面”。如此執筆,是不是有點太過。如此運筆,是不是違背了基本的敘事倫理?《第四十圈》的可取之處在于超越了因果關系的傳統套路,如“共犯結構”中的邏輯理性并不明顯,再如齊光祿對派出所所長查衛東仇恨得不可理喻;還有文中的人物大都是好人(除了驕橫跋扈張鶴天之外),如此多的好人引發了驚天動地的齊光祿事件,這也不能用科學理性解釋。
派出所所長查衛東認為自己在齊光祿事件中不應承擔責任,“我既不知情,更沒與任何人打過招呼。如果要承擔責任,也僅僅因為與張鶴天有親戚關系——我是他的姐夫,僅此而已。所以,對我進行‘雙開’處理顯然是不公平的,也沒有任何法律和政策依據。”“派出所的兩名干警證實,他們的作為是因為‘群眾舉報’,跟查衛東無關。張鶴天和姐姐也證明,從來沒有與查衛東談過此事。”……
實際上,文中的所有好人都是無罪的兇手。所謂“無罪”是指沒有世俗意義或法律意義上的犯罪。正如小說所言:“我覺得事情的麻煩之處就在于,看起來誰都有責任,但是論到法律上,又都沒有責任,這么重大的事件,最后查找不出具體的原因,也沒有應該承擔責任的人,你不覺得更可怕嗎?”王國維道破《紅樓夢》中的悲劇時也是這么說:造成林黛玉悲劇乃至林黛玉死亡悲劇的,并不是幾個“蛇蝎之人”,而是與林黛玉關系最為密切之人。換言之,從襲人、王熙鳳到賈母、賈寶玉等,他們都是把林黛玉推向深淵的共謀,他們都是“無罪的兇手”。
學者劉再復先生指出:“懺悔意識正是對‘無罪之罪’與‘共同犯罪’的領悟和體認。賈寶玉正是徹悟到這種罪而最終告別父母出家”。可是,《第四十圈》中沒有一個人物有悔罪意識,也沒有一個人敢于站出來說對齊光祿事件擔責,這是非常遺憾的。
國家作協主席鐵凝說:“我們可以坦誠地表達對生活的不滿,但我們不應對生活的神圣背過臉去。我主張小說倡導善的力量,給人靈魂以提升,對人生和世界永葆信心和愛。”叩問靈魂深處的罪意識,才是文學作品深刻的精神內涵。《第四十圈》中的派出所所長查衛東及其同學,還有“幫”過他的兩位干警的靈魂都沒有被觸動過,也就是說他們的良知依然沒有被喚醒,可嘆!
《第四十圈》還有一處缺憾,那就是其中的人民警察形象過于糟糕。如小說所描述的:“那個人(人民警察)慢慢地逼近她(牛光榮),從他嘴里冒出的混合著酒精、煙草和其他說不出來的怪味道噴在她臉上,‘現在擺著你面前的只有兩條出路,要想保住你自己……不過,為了體現我們的寬大政策,這兩條路任你選。怎么樣?” 還有“當時你們勞教光榮的時候是怎么說的?難道連你們公安說話也不算話了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種種跡象表明此作在彰顯公平正義這一主題內涵方面是大大的失敗。再如“‘滾出去!’辦案人員怒不可遏,一拍桌子站了起來。”“張鶴天可不是一盞省油的燈,家里不知道通過什么關系把他送到省警校,畢業后也不知道通過什么關系又給分到公安局辦公室,跟著局長開車。局長下班后,他召集一群發小在街頭喝酒。酒酣耳熱之際與鄰座發生糾紛,他一啤酒瓶子砸人家頭上,把自己的制服砸丟不算,還賠了人家五萬塊錢……”上述場景、情節、敘述等嚴重地損害了人民警察形象,那些信念堅定、兢兢業業、無私奉獻的人民警察看了此小說后心情如何?福克納說:“好的小說讓人想起人類昔日的光榮、勇氣、榮譽、希望、驕傲、自信心、同情心、慈悲心、犧牲精神--藉以鼓舞人心,使人增加忍受苦難的能力。”不言而喻,《第四十圈》稱不上是優秀的小說,它并不能提振人民警察的精氣神,甚至有可能會起反作用。
著名詩人艾青認為:“任何藝術,從它最根本的意義上說,都是宣傳,也只有不叛離‘宣傳’,藝術才得到了它的社會價值。”此作發表在《人民文學》2014年第2期頭條,緊接著被《小說月報》2014年第4期、《中華文學選刊》2014年第4期、《北京文學•中篇小說月報 》2014第3期和《小說選刊》2014年第4期轉載,足見其廣泛的影響力,其中人民警察的負面形象也會大大地被宣傳。
事實上,不僅僅是《第四十圈》中的人民警察形象被歪曲、被解構,現在全國相當多的名家筆下和名篇中的人民警察形象都不怎么好。這些警察要么對群眾態度惡劣、惡口粗語;要么胡亂執法、不作為或亂作為。如池莉的中篇小說《托爾斯泰圍巾》中的老扁擔(老年農民工)在警察眼里是個愚昧無知、無須尊重的鄉下人。老扁擔挨打后,“躺在派出所的地上,赤膊上身,僅穿著一條破舊骯臟的大褲衩子,眼睛緊閉,有氣無力地呻吟著。”警察卻對老扁擔沒有絲毫憐憫,反而向“我”抱怨:“一點辦法都沒有啊!這些鄉下人農民工,又沒有文化,又不懂法律,就是會耍賴,難纏得很。”“我”則下意識地認為警察在處理問題時無須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毆打加恐嚇就可一次性解決。
遲子建的《踏著月光的行板》中的男主人公王銳在火車上被乘警誤認為逃票。當王銳翻遍了所有口袋都沒有發現車票后,便提出上廁所脫衣查找,卻被乘警諷刺道:“你用不著去廁所扒光自己,就在這里扒吧……”。在警察看來,尊重農民工有些小題大做。
劉繼米的《小米》中清純的小米被強暴是因為人民警察亂作為所致。葛水平的《花開富貴》中的人民警察濫用手銬…………
《第四十圈》《托爾斯泰圍巾》《踏著月光的行板》等名家名篇都是在隱性地宣傳人民警察的負面形象,從而間接地加劇了社會矛盾,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威信,不利于國民人心向上、向善,不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不利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不利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弘揚……因為上述作者都是名人,作品都是名篇,名人、佳作效應會使警察的負面形象影響呈幾何級數遞增,可怕,真的非常可怕!在大力倡導意識形態安全的今天,在全球化背景下,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加緊對中國等社會主義國家實施多層面的文化侵略,以實現其“和平演變”的戰略圖謀。因此,有民族責任感的文藝工作者必須提防后殖民主義,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宣傳好中國警察形象。
竊以為,上述作品中的警察形象都是由作家想象杜撰而成,正如西方人眼中的東方形象一樣,并不真實。原因在于上述作家沒有放下身段、沒有深入警營去了解公安工作和走近人民警察。在下僅奉勸作家們在講警察故事時,一定不能主觀臆斷、胡編亂造,而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否則漏洞百出,笑話連篇,不利于警察形象的建構,不利于中國形象的傳播。同時,我謹希望文學期刊在刊發涉警題材作品之前請人民警察審核把關。
再看看《第四十圈》小說中來看牛光榮怎么了?她“被鎖在鐵籠子里。這是一間囚室。”“齊光祿被塞進一輛黑色囚車。”如此敘述,說明邵麗真的不懂公安工作,不了解辦案程序,不知道刑事訟訴法已經修改了。派出所里從來就沒有設過囚室,以前叫“留置室”,后來改為“問訊室”,更沒有“囚車”這一說法。“囚車”是經過人民法院依法審判,且認定有罪的人才有“資格”“享受”,正在接受公安系統人民警察調查、羈押的犯罪嫌疑人都沒有“資格”乘坐。
米蘭•昆德拉說:“小說審視的不是現實,而是存在。而存在并非已經發生的,存在屬于人類可能性的領域,所有人類可能成為的,所有人類做得出來的。”(米蘭•昆德拉《小說的藝術》P54)據此,《第四十圈》只能算作是一個隱喻的文本,并不是現實生活的一面鏡子。如此說來,我心稍安。作家顧艷認為文學是對抗現實的一種方式。在此,我只能借顧艷教授的話換一種表述:《第四十圈》是作者邵麗懷著悲憫的情懷直指當下功利世相和勢利人心,并用“局部”來映射整個當下。
目前,我國已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國內社會轉型又處于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環境大變動的背景下,經濟全球化助長了西方文化霸權主義,致使我國意識形態面臨空前的危機。為了爭取國際意識形態斗爭的主動權,理性、平和、恰到好處地講好中國故事,宣傳中國形象,宣傳中國警察形象刻不容緩。
以上就是我《第四十圈》之后的一點感言和希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