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七屆中國桂冠詩歌獎評選公告
組委會主席團名單
組委會主席: 祁國
組委會榮譽主席: 陸漁
組委會理亊(排名不分先后) :
何拜倫 楚天舒 王韻華 柳亞刀 黃勁松 子厚 沈火全 世中人 胡桑 馮一二 陸漁 祁國
聯合鑒評會名單
輪值主席: 芒克
鑒評會理亊(排名不分先后):
芒克 李森 孫周興 遠村 向衛囯 趙思運 唐欣 默默 李徳武胡權權 周瑟瑟 郭吟 任白 阿爾 陶林 佛手
簡介
習近平指出,“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文化興國運興,文化強民族強。沒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沒有文化的繁榮興盛,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已連續舉辦了七年的中國桂冠詩歌獎評選活動,秉持一貫獨立評獎原則,拒絕其他因素影響,被譽為“最內行”的當代詩歌獎項, 是中國當代詩壇至高榮譽。
總結歷屆經驗,為使獎評選機制更加優化和科學,杜絕個別獎項多輪評選無結果的亊實,從本屆起,評選執行工作由原先一年一屆的“評獎委員會” 改為成員相對穩定的“聯合鑒評會” 擔任。另,為使本獎更具公共影響性,已從第六屆起,不定期隨機增設“詩意桂冠獎”,如:詩意出版桂冠獎、詩意小說桂冠獎、詩意戲劇桂冠獎、詩意繪畫桂冠獎、詩意音樂桂冠獎、詩意電影桂冠獎、詩意建筑桂冠獎、詩意景區桂冠獎等。“詩意桂冠獎”獎項為中國桂冠詩歌獎新設獎項,由主席團與聯合鑒評會推薦,由主席團認定,不參加詩歌主獎體制評選。
中國桂冠詩歌獎評選活動,主要是對二十一世紀以來在當代漢語詩歌領域及其它藝術領域做出杰出貢獻的個人或機構予以表彰。評選工作由“中國桂冠詩歌獎組委會” 負責,由 “聯合鑒評會”執行。組委會及聯合鑒評會成員,均為義工。
中國桂冠詩歌獎評選活動,由云南大學中國當代文藝研究所、同濟大學詩學研究中心、中國詩人俱樂部、世界詩人大會(中國)蘇州詩院、錦溪鎮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共同聯辦。從本屆起,評獎活動經費由陸漁藝術基金提供公益資助、昆山播而得文藝創作有限公司提供無償承辦服務。
宗旨與標準:
1,鼓勵獨立性、探索性、學術性、多元性的詩壇風氣。
2,鼓勵自覺繼承我國優秀詩歌傳統和借鑒外國優秀文化基礎上的探索和創新的詩人。
3,鼓勵關注現實生活、體現時代精神,融思想性、藝術性完美結合于一體的創新作品。
4,鼓勵具有中國作風和氣派,詩格與人格統一的詩人。
5,鼓勵源頭性的詩人、流派、詩集或民刊。
6,鼓勵治學嚴謹,具有獨立、客觀的學術良知,視野開闊而又獨具慧眼的挖掘性、在場性及前瞻性的當代詩歌評論家。
7,鼓勵為詩歌傳播、交流、翻譯、存史等現實服務工作做出無私杰出貢獻的個人。
8, 鼓勵具有獨特當代詩意的非詩歌形式的中國原創作品, 包含各門類藝術作品、空間作品、創意作品及其它無形作品。“詩意桂冠獎”主旨是“用詩意點亮世界!”, 讓詩意超越文字載體,促進公共社會美學進步。
獎項與獎金設置:
1, 中國桂冠詩人獎一名,獎金10000元(獎品、現金各5000元,獎證、獎杯各一件)
2, 中國桂冠詩集(或民刊)獎一名,獎金10000元(獎品、現金各5000元,獎證、獎杯各一件)
3, 中國桂冠流派獎一名,獎金10000元(獎品、現金各5000元,獎證、獎杯各一件)
4, 中國桂冠詩歌翻譯獎一名,獎金10000元(獎品、現金各5000元,獎證、獎杯各一件)
5, 中國桂冠詩學獎一名,獎金10000元(獎品、現金各5000元,獎證、獎杯各一件)
6, 中國桂冠詩歌衛士獎一名,獎金10000元(獎品、現金各5000元,獎證、獎杯各一件)
7, 非詩歌形式“中國詩意桂冠獎”若干名(獎證、獎杯各一件)
注:第七屆獎品部分為遠村、李占剛、子厚、祁國友情提供的當代文人書畫個人原創精品。
詩歌類獎項評選范圍:
1、21世紀以來通過各類紙質媒體及電子媒體可公示的當代漢語詩歌 、評論、譯文作品,包括民刊、自印本及互聯網博客、論壇和手機網絡等各類媒體。
2、21世紀以來在當代漢語詩歌領域做出杰出貢獻的個人,包括創作、評論、翻譯、傳播、交流等方面的杰出人士。
3,每屆獲獎者,是以21世紀以來對當代漢語詩歌的貢獻為主要考量,其榮譽并非專指獲獎年度。
4,候選人由任值主席及評委提名。
5,已去世者或已獲獎者不參加評選。
詩歌類獎項評獎紀律:
1、中國桂冠詩歌獎各獎項的評獎工作由聯合鑒評會承擔。聯合鑒評會處理評獎的具體工作。
2、中國桂冠詩歌獎聯合鑒評會委員由歷屆評委主席及詩界內行、專業的詩人、評論家、翻譯家和詩歌傳播組織工作者擔任。
3,每項單項獎分別評獎,采用評委推薦與輪值主席綜合認定相結合方式,進行評獎。無結果者,上報組委會據情決定結果。單項獎可空缺。
4,評委推薦可現場舉行,也可通過電話、互聯網舉行 ,由評委自行決定。評委推薦郵箱:szsy789@163.com。
5,評委不得有任何可能影響評選結果的不正當行為。一旦發現此種行為,有關評委人員的資格將被取消,有關參評作品的資格也將予以取消。
6,聯合鑒評會任值主席負責評獎具體工作,提交每項單項獎評獎情況、每項獲獎者簡歷、頒獎詞、獲獎人答謝詞、獲獎人聯絡方式及評獎情況的說明。所有相關信息將由組委會公示,以便監督。評委個人不得提前泄露評選情況。
9,組委會、聯合鑒評會均為義工。
10,未獲獎候選人姓名、評獎情況不作公布。
11,組委會、資助機構或個人不得干涉聯合鑒評會正常工作,聯合鑒評會享有完整、獨立的評獎權利。
頒獎:
1, 由組委會負責評獎揭曉,并邀請獲獎者及評委參加頒獎典禮。
2, 第七屆將在2018年4月29日晚于錦溪古鎮般槃亭廣場(蘇州市昆山市錦溪鎮文昌路206號)舉行頒獎典禮,獲獎者須提前準備獲獎感言。
3,詩歌主獎未赴會領獎者,保持其獲獎榮譽,取消獎金獎勵。未領獎金及空缺獎金由組委會轉為會務費用。
4,拒領獎者或不接收此評獎條例者,須提前告知評委會,評委會取消其獲獎榮譽,其當屆取消獎項不再補充,視為空缺。
解釋:
以上條例由組委會負責解釋。將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予以完善。
中國桂冠詩歌獎組委會、鑒評會
陸漁藝術基金
云南大學中國當代文藝研究所
同濟大學詩學研究中心
中國詩人俱樂部
世界詩人大會(中國)蘇州詩院
錦溪鎮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昆山播而得文藝創作有限公司
2018,4,20
來源:組委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6c0ae70102xc6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