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詩歌萬里行組委會: 關于“詩歌萬里行”名譽侵權案件一審勝訴的公告



導讀:“詩歌萬里行”系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頒發、北京拿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獨家持有商標、詩行天下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具體策劃運營的詩歌文化傳播項目。
日前,北京拿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訴鄭正西侵權有關“詩歌萬里行”名譽侵權糾紛一案,業已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鄭正西在新浪博客平臺登載致歉聲明,并向原告北京拿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賠禮道歉、賠償原告拿來文化公司經濟損失(含合理支出)50000元。判決書落款日期為2018年8月27日。
這是一場持續半年的訴訟,是中國詩歌萬里行活動啟動14年來的一次不得已的維權行動,也是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的光榮。為此,中國詩歌萬里行組委會在京舉行新聞發布會,組委會秘書處負責人表示,中國詩歌萬里行將一如既往以弘揚民族文化、傳播詩歌正能量為己任,為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繼續行萬里路、寫萬卷詩。
為了讓人們全面了解和熟悉中國詩歌萬里行活動,組委會特別公告如下:
一、“詩歌萬里行”系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頒發、北京拿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獨家持有商標、詩行天下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具體策劃運營的詩歌文化傳播項目。
二、“中國詩歌萬里行組委會”是由拿來文化公司、詩行天下文化公司與全國多家詩歌報刊簽署合作協議共同組成的合作平臺、非正式營業性機構。
三、中國詩歌萬里行是中央倡導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形勢下的一種準公益性的文化創新模式:
1、各地政府、企事業單位因文化建設、發展的需求,與拿來文化公司、詩行天下文化公司簽署合作協議的形式,購買“詩歌萬里行”服務,并委托其策劃組織主題采風創作活動。由此,政府、企事業單位因購買文化服務,獲得創作成果與宣傳效應;拿來文化公司則提供文化服務、獲得相應組織策劃費用,以維持公司正常運營,不以盈利為目的,近似公益性質。
2、“詩歌萬里行”采風創作主題確立后,由構成“中國詩歌萬里行組委會”的各家詩歌報刊推薦本刊編輯與詩作者出席活動,為詩作者們提供了深入基層、采風創作、獲得相應稿酬的機會。各家詩歌報刊在活動中,不向主辦地、拿來公司收取任何經費,實屬一種繁榮詩歌的公益事業。
3、中國詩歌萬里行采風創作期間,通過新聞媒體報道宣傳、以及推出創作成果,最終達到多方合作共贏的成效。
為提升“中國詩歌萬里行組委會”平臺的詩歌藝術水準,各家詩歌報刊組成組委會時,特別邀請中國詩壇資深詩人、編輯和評論家為組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在此需要說明的是,自中國詩歌萬里行活動啟動以來,沒有任何國家機關在職及退休人員,在策劃、主辦活動的公司中任職和領取工資。中國詩歌萬里行組委會平臺作為非正式機構,所有組委會成員沒有實職、沒有工資津貼,也體現了為促進地方文化建設、指導服務基層文化工作的公益決心。
十四年來,中國詩歌萬里行已經先后走進包括香港、臺灣在內的27個省市自治區共計113站,并已走進英國、法國、津巴布韋、南非、羅馬尼亞、斐濟、越南等國家和地區,已經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國詩歌活動品牌。
面向未來,中國詩歌萬里行將以文化自信為根基,在創新公益文化模式、積極為地方文化建設服務的同時,將配合國家“一帶一路”走進更多國家和地區,向世界各國講好中國故事,傳播中國詩歌文化和中華文明,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出積極的貢獻。
2018年9月1日
作者:中詩網
來源:中詩網
責任編輯: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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