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
像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這樣重要的獎項,引起人們品頭論足,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要看到批評的積極作用,并善于從批評中汲取對事業有益之處,變成工作上的主動,以促使我們今后的文學評獎更科學、更公正、更具權威性
前不久魯迅文學獎揭曉之后,在社會上引起了一些議論,我想,這至少表明在市場經濟背景下,公眾對文學仍然保有相當的關注度。對于文學評獎,各種議論都會有,既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即使是批評,也沒有必要回避甚至害怕。
這屆“魯獎”,在增加透明度方面做了有益的嘗試,比如進行征求會員意見等,擴大了社會影響,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毋庸諱言,包括“魯獎”在內的一些文學評獎的機制都還需要不斷探索、完善。不久前,我在電視上看過一個對話節目,和記者對話的是“股神”沃倫·巴菲特與他的黃金搭檔查理·芒格。他們說自己也常因不慎而出錯,“但所有的益處都是批評帶來的”,而“得不到批評的人最終會失敗”。這也給我帶來一些啟示,像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這樣重要的獎項,引起人們品頭論足,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要看到批評的積極作用,并善于從批評中汲取對事業有益之處,變成工作上的主動,以促使我們今后的文學評獎更科學、更公正、更具權威性,評出的作家作品更有代表性,更能從本質上體現出文學獎項的應有之義。
文化是需要積累的,文學創作有時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有耐力。任何推動文學發展的舉措都要切合實際,要尊重藝術規律。對優秀作品一方面要熱情呼喚,一方面也要耐心等待。不馬虎,不任性,精益求精,切忌浮躁和急功近利,只有這樣,我們心目中真正有光彩的、能回應時代呼喚的、被讀者喜歡的好作品才能夠更多涌現。
作為作協主席,我想,作家協會就是要全心全意為多出優秀作品和優秀人才搭建平臺,盡最大可能創造條件,激發作家的創造力,讓他們自由地綻放藝術才情。作協的工作要有創新,并不在于每天都有一個新主意、發表一個新主張,而那些已有的且行之有效的舉措究竟實施得如何,是否真的已經全心全意,倒是需要經常認真思考的,能把這些做好也不容易。
作為一名作家,我也常常告誡自己,文學盡可以去表現生活中的各種表演,但是寫作的人應該避免表演生活。當作家能夠不為如何獲得別人的關注而焦慮時,他才有可能真正贏得今天的讀者。